一、依據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應徴資格:
(一)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。
(二)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。
(三)近3年內(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)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(甲等)。
(四)無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。
(五)未曾受刑事、懲戒或行政處罰者。
(六)違反上述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,啟動調查期間,不予調用。
三、調用時間: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,調用1年(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)。
四、工作項目:教育相關業務。
五、用人單位如下:
(一)課程發展科:3名
(二)學輔校安科:3名
(三)午餐保健科:2名
(四)特幼教育科:4名
(五)永續校園科:1名
(六)秘書室:2名
六、報名方式: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,及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之考績通知書影本(請蓋私章及與正本相符章),於115年4月24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00分前逕以電子檔(含EXCEL可編輯檔及PDF檔)郵寄至承辦人黃以廷k6277@tn.edu.tw,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。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,恕不通知面試。
七、上開附件報名表志願序欄位,請投件者儘量填滿6個志願科室編號,俾利錄取時順利分派至各用人科室。
八、檢附115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二級機關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。

